國泰航空 (CX) 已實施以下訂位及開票政策。
除本政策 D 點中有關出票做法的規定(僅適用於被授權簽發 CX 機票的旅行社)外,本政策的所有其他部分,均適用於進行訂位的所有旅行社,及國泰航空運營的航班之航空運輸票務。
本政策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應構成任何旅行社與國泰航空之間的任何適用旅行社協議,或安排的附加條款和條件。本政策的規定及其相關實踐和程序,可能會不時,以及在 CX 發出通知後隨時進行更改。
國泰航空保留針對所有訂位進行審核的權利識別不合規的訂位程序。
國泰航空特此保留審核所有預訂交易,以確認不合規預訂行為的所有權利。
I. 避免航班座位存量損耗禁止浪費機位
a. 未能提供預訂時旅客有效身分證件,或提供的證件與預約旅客資料不符;
b. 未能提供已預訂但未出票旅客的取消/變更等相關記錄,或提供的記錄與實際預訂資訊不符;
c. 未能提供旅客原始預訂需求等相關記錄,或提供的記錄與實際預訂資訊不符;
d. 未能按國泰航空的要求提供與預訂有關的其他資訊。
為防止旅行社虛假預訂的操作,國泰航空有權隨時對預訂資訊進行審查,並要求旅行同業提供在預訂過程中的旅客訊息。
II. 確保航班座位存量的完整性
請旅行同業務必遵守國泰航空規定之訂位規則,以確保國泰之機位能有效控管。
任何違反規則時,國泰航空保留取消訂位、暫停機票使用及針對旅行同業因不當使用訂位系統而造成任何損失費用的權利,不再預先通知。
正確使用訂位系統之最佳作法,確保國泰之機位能有效控管
以下面的行程舉例說明:範例如下:
航段 1 : BA761V20JUL OSLLHR
航段 2 : CX250V20JUL LHRHKG
航段 3 : CX406V21JUL HKGTPE
航段 4 : CX465V28JUL TPEHKG
航段 5 : CX251V28JUL HKGLHR
1. 旅行社需先根據始出發地至和目的地 (OD) 需求座位,然後使用 OD 之可售機位,以短指令一次訂位。例如:以上述行程中之OSLTPE ,而不是分別需求OSLLHR、LHRHKG、HKGTPE。
2. 始終從第一個出發的OD(即OSLTPE)開始,依順序預訂行程。例如先訂上述行程的奧斯陸(OSL)→台北(TPE),然後再訂台北(TPE)→倫敦(LHR)
3. 不允許先預訂回程,再預訂始發程。
4. 如果更改第一個航班的始發地會導致銷售市場發生改變,請先取消整個PNR再重新預訂。
5. 無論是否為同一市場地區、是否為國泰航班及訂位紀錄簽收前或簽收後,均不得單獨取消任何一個 OD 內的航段,而需取消整個紀錄重新預訂。例如上述行程,若只取消 BA761V20JUL OSLLHR,則出發市場地區由挪威改為英國,即為違反訂位操作規定。
6. 只有當原始的 OD 保持不變的狀況下,才允許於同一紀錄作更改,否則應重新訂位於新的訂位紀錄。
7. 不得取消 OD 中的任何何航段及任何24小時內接機航段,需整個 OD 一起取消,以免違反*結合航段操作規定。
8. 勿於已出發的訂位紀錄中新增航段,因使用過的航段已被系統標示為出發地。
9. 機票行程必須與預訂行程相同於同一訂位紀錄中,否則視為濫用 OD 控制,並將收到罰款。
# 請注意:系統仍可檢測到在結束 (簽收) 預訂前取消 CX 或他航航班的操作,儘管取消操作未反映在訂位之歷史記錄中。
III. 最小化分銷成本
IV. 预訂中提供正確的訊息
遵守票價及出票要求
Ø 在提供國泰航空服務給相關乘客(“服務”)的情況下,由旅行社收集、使用、處理、存儲、披露、操作和/或轉移個人數據時,必須獲得乘客的同意;
Ø 根據所有適用的個人數據隱私法,實施足夠的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以防止所有未經授權、非法或意外訪問、處理、使用、刪除、遺失或破壞,或對個人數據造成損害;
Ø 僅在旅行社在提供服務方面的義務履行所需的時間內保留個人數據;以及
Ø 立即通知國泰航空有關此條款的(i)實際、潛在或指控違反的任何情況和/或(ii)來自任何監管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數據保護機構)的查詢,並允許國泰航空(在可能的範圍內)控制對這些機構的任何回應。
行政費用 - 除其他法律或合法補救措施外,國泰航空保留在未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因違反本政策而向旅行社收取每項違規的行政服務費的權利。
賠償 - 除本政策中所述的救濟措施外,國泰航空保留取消預訂、暫停機票狀態、追究旅行社責任,以及因相關旅行社違反本政策而產生的任何損失和賠償費用的權利。
撤銷訪問權/終止 – 國泰航空進一步保留終止任何不遵守本政策的旅行社查看、預訂和(如適用)出票國泰航空庫存的訪問權,並/或終止任何不遵守本政策的旅行社的委任。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未出票的PNR將被取消。
敬請遵行行程起點至終點的結合航段訂位方式。
國泰航空嚴禁任何一家旅行同業以任何不當的方式在旅行同業訂位系統上,違反結合航段之訂位原則。
國泰航空於2011年4月1日起已公告同業須遵守行程起點至終點的結合航段訂位方式之相關規定。
為有效的控管機位,對於違反結合航段之不當訂位方式將於2018年5月1日起採取嚴格措施如下;
1. 結合航段的標示會自動顯示在航段中,
例:
ABACUS
CX421M 12SEP W TPEHKG *HK1 1205 1345/DCCX*LHYCZ /E
CX838M 12SEP W HKGYVR *HK1 1635 1350 /DCCX*LHYCZ /E
CX835M 15DEC J YVRHKG *HK1 0030 0630 16DEC 7/DCCX*LHYCZ/E
CX530M 16DEC S HKGTPE *HK1 0920 1055 /DCCX*LHYCZ /E
﹝* 表示結合航段﹞
輸入指令IMSL來查詢結合航段的明細。
例:
CX421M 12SEP W TPEHKG * 1/1 HK1 1205 1345/DCCX*LHYCZ /E
CX838M 12SEP W HKGYVR * 1/2 HK1 1635 1350 /DCCX*LHYCZ /E
CX835M 15DEC J YVRHKG * 2/1 HK1 0030 0630 16DEC 7/DCCX*LHYCZ/E
CX530M 16DEC S HKGTPE * 2/2 HK1 0920 1055 /DCCX*LHYCZ /E
﹝1/1和1/2 表示同組的結合航段﹞
GALILEO
CX421M 12SEP TPEHKG HK1 1205 1345 0* E SA 3
CX838M 12SEP HKGYVR HK1 1635 1350 0* E SA 3
CX835M 15DEC YVRHKG HK1 0030 #0630 0* E WE 2
CX530M 16DEC HKGTPE HK1 0920 1055 0* E TH 2
﹝33, 22 表示同組的結合航段﹞
AMADEUS
在第一行會出現 --- RLR MSC ---
CX421 L 12SEP 3 TPEHKG HK1 M 1205 1345 *1A/E*
CX838 L 12SEP 3 HKGYVR HK1 1 1635 1350 *1A/E*
CX889 L 19SEP 3 YVRHKG HK1 1 0255 0655+1 *1A/E*
CX460 L 20SEP 4 HKGTPE HK1 1 0835 1015 *1A/E*
﹝--- RLR MSC --- 表示有結合航段的訂位﹞
輸入指令RTIM來查詢結合航段的明細。
例:
CX421 L 12SEP 3 TPEHKG HK1 M 1205 1345 *1A/E*
A01
CX838 L 12SEP 3 HKGYVR HK1 1 1635 1350 *1A/E*
A01
CX889 L 19SEP 3 YVRHKG HK1 1 0255 0655+1 *1A/E*
A02
CX460 L 20SEP 4 HKGTPE HK1 1 0835 1015 *1A/E*
A02
﹝A01或A02 表示同組的結合航段﹞
2. 結合航段不接受更改接機至不同之目的地。
3. 請依據旅客的實際需要訂位及開票,且儘速移除不需要的航段,嚴禁取消結合航段中的部份航段。
4. 同一旅客的行程若分成兩個訂位記錄,則須各開一本票。
原訂位不論是否有結合航段的標示顯示在航段中,旅行同業不得單獨使用結合航段的部份航段。例如,旅客行程由台北至巴黎,同業不可只使用台北香港,而取消香港巴黎。
國泰航空將會取消違反結合航段訂位原則的航段,並以訊息“SSR CANX DUE OD ABUSE”告知同業。
否。請先取消不需要的整個結合航段,再重新依結合航段訂位原則訂新行程。若未依以上方式訂位,國泰航空將會視部份取消結合航段為違反結合航段訂位原則的航段。例如,原航段為台北至巴黎,欲更改為台北至法蘭克福,同業須先取消台北至巴黎,再重新訂台北至法蘭克福。
否。請先取消不需要的整個結合航段,再重新依結合航段訂位原則訂新行程。若未依以上方式訂位,國泰航空將會視部份取消結合航段為違反結合航段訂位原則的航段。例如,台北至法蘭克福原訂位艙等V,欲更改為訂位艙等L,同業須先取消台北至法蘭克福訂位艙等V的航段,再重新訂台北至法蘭克福訂位艙等L的航段。
否。請先取消不需要的整個結合航段,再重新依結合航段訂位原則訂新行程。若未依以上方式訂位,國泰航空將會視部份取消結合航段為違反結合航段訂位原則的航段。例如,台北至巴黎出發日期原訂29Mar,欲更改為05Apr,同業須先取消29Mar的台北至巴黎航段,再重新訂05Apr的台北至巴黎航段。
(A)當同一訂位紀錄內有國泰航空航段並銜接其他航空公司航班或聯營航班時,更改航段、艙等或日期須遵守行程起點至終點的結合航段訂位方式之相關規定。
(B)當國泰航空後段銜接其他航空公司或聯營航班時,敬請遵守行程起點至終點的結合航段訂位方式,勿單獨取消他航之航段。
例:
AA2580 D 01MAY MSYLAX HK1
CX883 D 01MAY LAXHKG HK1
CX486 D 03MAY HKGTPE HK1
步驟一 : 訂位時遵守行程起點MSY至終點TPE的結合航段訂位方式
步驟二 : 單獨取消AA2580D01MAY MSYLAX (國泰航空視此為違反結合航段之規定,因與原始起終點 MSYTPE 不符)
重要提醒 :當步驟一和二於訂位簽收前完成,步驟二雖無法顯示在歷史紀錄上,但本公司系統仍可偵測到,請同業避免不當操作。
建議作法 : 請依行程起點MSY至終點TPE的結合航段方式取消機位,再重新依結合航段一次查詢訂位預訂新行程。
(C)任何情況下,請勿重複訂位,以避免因重複訂位而被取消部分航段,造成違反結合航段之規定。
(D)當開票期限出現不同日期時,開票期限需取其嚴,以避免因他航開票期限先到期而取消他航之航段,造成違反結合航段之規定。
例如:台北/香港/杜哈出發日期為5月10日,台北/香港為國泰航空航班,其開票期限為2月10日,香港/杜哈為卡達航空航班,其開票日期為2月1日,請於2月1日前完成開票作業。當2月1日因開票期限到期未開票,系統將自動取消卡達航空的航段,僅留國泰航段時,即違反結合航段之規定。
自2015年12月起,為提升使用GDS訂位系統效能,國泰航空要求同業必須正確使用GDS訂位系統,如有不當使用,國泰航空將依據IATA第766條,CX GDS訂位及票務政策聲明,“旅行社要及時清除所有不需要/取消/無效段”,以及IATA決議830D,“旅行社將其未能遵守CX/IATA預訂程序的一切後果需承擔全部責任”的規定。採取以下措施及罰責,並以ADM的方式直接扣款或請同業電匯不當使用訂位系統的費用:
於航班起飛前24小時未取消(HX,NO,UN,UC)之航段,除了每段收取10美元無生產力之系統費用外,另收取原手續費每次1,000元台幣。
國泰航空會定期追蹤旅行同業無生產力的操作,若無顯著的改善,將終止旅行同業使用訂位系統來銷售國泰航空機位。
為避免不當操作而造成不必要之費用,請各位同業務必注意必配合,正確的GDS訂位系統操作方式,詳情請參照:提昇機位使用效率。
請旅行同業正確的使用訂位系統,以提高機位使用效率,將有利於旅行同業機位的取得,將再度提醒操作訂位系統的注意事項,請旅行同業確實遵守並全力配合。
請勿為旅客訂無法銜接的航班
旅行同業必須使用『造橋』或『queue信箱』的方式請開票旅行同業開票
請勿因帳務需求而使用虛擬航段
請勿為其他國家的旅行同業訂位或為其訂位記錄開票
請勿“早期在同一航班上大量訂位”之後未取消、未搭乘
請勿大量訂位後取消或未取消,也未搭乘,以免影響其他乘客的權益。因為旅行同業在某一航段做大量訂位的同時,會造成其他同業或旅客無法訂到特定的子艙等。
請勿訂位或後補旅客不接受之訂位行程或訂位艙等,以免影響其他旅客之權益。
如有OK的航班,欲更改,同一天至多只可後補一個航班。如尚未有OK的航班,同一天至多只可後補兩個航班。
請勿訂位後未取消也未搭乘
若旅客決定不搭乘某航班,請務必立即取消訂位;如果訂好機位而未搭乘,國泰航空會將該旅客之續程機位取消;故請致電國泰航空訂位組註明出發航班資料。
請勿使用虛擬航段
同時合乎以下兩種情況才可以訂虛擬航段:
請旅行同業務必使用唯一的訂位記錄開票及列印旅客行程表,以減少航空公司不必要的支出。
嚴禁使用真實的訂位系統作訓練或測試
旅行同業嚴禁使用真實的訂位系統作為訓練用途或測試,或為了業績而訂一些不存在的訂位記錄,以免影響其他乘客的權益。
請勿重覆訂位
旅行同業請勿替旅客重覆訂位,不論是同一訂位記錄或不同的訂位記錄,因航空公司有權取消重覆訂位,旅客的行程勢必會受到影響。
航空公司將考量以下因素,自動清除所有重覆之訂位,只保留一個航段或記錄。
請勿輸入假票號
訂位記錄如輸入不正確的機票號碼,航空公司有權取消訂位記錄,也會影響旅行同業的信譽,請避免。
勿早期訂位,到了開票期限 ,又取消重訂,並一再反覆地同樣步驟,如此會產生不必要的系統使用費用,請避免。
旅行同業請避免重覆地取消再後補相同的航班,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提高後補的機率;也將會產生不必要的系統使用費用。
旅行同業應在訂位記錄輸入旅客的手機號碼或當地聯絡電話,以便於航班更動時可及時通知旅客。
旅行同業於訂位系統轉換時,請避免過多的取消或重覆訂位。例如,取消舊訂位系統而在新訂位系統訂位,或在兩個不同的訂位系統重覆訂位。
請勿為了查詢票價而訂位,訂位之後立即取消。
立即處理Q信箱
各系統操作指令如下:
1B: |
1. 取消航段 2. 簽收 3. ER |
X2 (取消第二航段) 6ROSE (操作者姓名) |
1A: |
1. 取消航段 2. 簽收 3. ER |
DL2 (取消第二航段) RFROSE (操作者姓名) |
1G: | 1. 取消航段 2. 簽收 3. ER |
@2XK (取消第二航段) R.ROSE (操作者姓名) |
國泰航空會定期追蹤旅行同業無生產力的操作而導致昂貴的系統使用費用,若無顯著的改善,
某一旅行社8月3日在電腦系統中,總計訂了9月22日36個位子於CX403台北香港的航班,國泰航空要求該旅行社須於8月22日開票,因其大量訂位造成子艙等“K”在電腦系統中從8月4日至8月22日之間客滿,迫使旅行同業或旅客必須更改日期或航班甚至改訂他航。該旅行社並未如期開票,經國泰航空取消所有訂位記錄後,9月22日CX403又可開放訂位,但之前未訂到位的客源已流失。其中也包含該旅行社的其他客人,更引起其他旅行同業的抱怨。
同業在預訂機位時,請務必留意訂位系統顯示之接機時間是否足夠,以免造成旅客因而無法順利搭機。
例如:在簽收訂位紀錄時,如出現下列警訊,則表示訂位紀錄中的第二航段銜接第三航段的接機時間不夠。
“WARNING: CHECK MINIMUM CONNECTION TIME - SEGMENT 2/3”
或請參照GDS系統所提供之相關指令,查詢接機時間之規定,相關指令,請聯絡GDS系統公司。
為確保旅客能即時接收航班時刻最新動態之權益,請旅行同業必須主動要求旅客提供聯絡方式,並務必於GDS訂位系統中,以正確的SSR指令輸入旅客的行動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即可完成登記使用『航班提示服務』。
如旅客無法提供其聯絡方式,請旅行同業主動告知旅客將可能無法收到航空公司有關航班取消或班機異動的訊息。
各GDS系統正確輸入指令請按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