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位及票務政策/正確使用訂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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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規範請按此以英文版為主,中文版僅供參考)

 

A. 說明

國泰航空 (CX) 已實施以下訂位及開票政策。

B. 定義

除本政策 D 點中有關出票做法的規定(僅適用於被授權簽發 CX 機票的旅行社)外,本政策的所有其他部分,均適用於進行訂位的所有旅行社,及國泰航空運營的航班之航空運輸票務。

本政策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應構成任何旅行社與國泰航空之間的任何適用旅行社協議,或安排的附加條款和條件。本政策的規定及其相關實踐和程序,可能會不時,以及在 CX 發出通知後隨時進行更改。


C. 訂位操作

國泰航空保留針對所有訂位進行審核的權利識別不合規的訂位程序。

國泰航空特此保留審核所有預訂交易,以確認不合規預訂行為的所有權利。

I. 避免航班座位存量損耗禁止浪費機位

  • 旅行社請勿替同一位旅客重覆訂位,不論是同一訂位記錄或不同的訂位記錄。
  • 旅行社不可為旅客預訂兩段不可能同時旅行的行程。不得為旅客預訂同一時段內,已安排之無法同時旅行的已確認的航班。
  • 旅行社不得預訂違反各航空公司規定的最短轉機時間要求的非合理訂位操作。
  • 旅行社不可進行任何虛假預訂,包括以測試或培訓需求為目的,此類操作同樣會影響到國泰航空在GDS中的座位庫存量。 「虛假預訂」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形:

a. 未能提供預訂時旅客有效身分證件,或提供的證件與預約旅客資料不符;

b.  未能提供已預訂但未出票旅客的取消/變更等相關記錄,或提供的記錄與實際預訂資訊不符;

c.   未能提供旅客原始預訂需求等相關記錄,或提供的記錄與實際預訂資訊不符;

d.   未能按國泰航空的要求提供與預訂有關的其他資訊。

為防止旅行社虛假預訂的操作,國泰航空有權隨時對預訂資訊進行審查,並要求旅行同業提供在預訂過程中的旅客訊息。

  • 旅行社不得預訂任何虛假航段,無論是測試或培訓使用。
  • 旅行社不可為完成GDS供應商所設立的訂位任務為目地,或不得為了賺取 GDS/CRS 獎勵金而進行假訂位/交易之訂位作業。
  • 旅行社應及時處理未出票的所有預訂,包括取消客人不需要的預訂用以釋放國泰航空的座位庫存量。
  • 旅行社完成銷售或在不簽收(EOT) 的情況下保留多個航段,平均時間不得超過平均時間(最多40 分鐘)。這些稱為未承諾預訂這些未完成預訂,必須及時取消或/完成。我們將定期監控未承諾預訂的數量我們將定期監控未完成預訂的數量,包括預訂時保留的時間。

II.  確保航班座位存量的完整性

請旅行同業務必遵守國泰航空規定之訂位規則,以確保國泰之機位能有效控管。

任何違反規則時,國泰航空保留取消訂位、暫停機票使用及針對旅行同業因不當使用訂位系統而造成任何損失費用的權利,不再預先通知。

正確使用訂位系統之最佳作法,確保國泰之機位能有效控管


以下面的行程舉例說明:範例如下:

航段 1 : BA761V20JUL OSLLHR
航段 2 : CX250V20JUL LHRHKG
航段 3 : CX406V21JUL HKGTPE
航段 4 : CX465V28JUL TPEHKG
航段 5 : CX251V28JUL HKGLHR

1. 旅行社需先根據始出發地至和目的地 (OD) 需求座位,然後使用 OD 之可售機位,以短指令一次訂位。例如:以上述行程中之OSLTPE ,而不是分別需求OSLLHR、LHRHKG、HKGTPE。

2. 始終從第一個出發的OD(即OSLTPE)開始,依順序預訂行程。例如先訂上述行程的奧斯陸(OSL)→台北(TPE),然後再訂台北(TPE)→倫敦(LHR)

3. 不允許先預訂回程,再預訂始發程。

4. 如果更改第一個航班的始發地會導致銷售市場發生改變,請先取消整個PNR再重新預訂。

5. 無論是否為同一市場地區、是否為國泰航班及訂位紀錄簽收前或簽收後,均不得單獨取消任何一個 OD 內的航段,而需取消整個紀錄重新預訂。例如上述行程,若只取消 BA761V20JUL OSLLHR,則出發市場地區由挪威改為英國,即為違反訂位操作規定。

6. 只有當原始的 OD 保持不變的狀況下,才允許於同一紀錄作更改,否則應重新訂位於新的訂位紀錄。

7. 不得取消 OD 中的任何何航段及任何24小時內接機航段,需整個 OD 一起取消,以免違反*結合航段操作規定。

8. 勿於已出發的訂位紀錄中新增航段,因使用過的航段已被系統標示為出發地。

9. 機票行程必須與預訂行程相同於同一訂位紀錄中,否則視為濫用 OD 控制,並將收到罰款。

# 請注意:系統仍可檢測到在結束 (簽收) 預訂前取消 CX 或他航航班的操作,儘管取消操作未反映在訂位之歷史記錄中。

*注意事項、規定範例及罰則請參照此頁下方"更多相關資訊"。

III. 最小化分銷成本

  • 旅行社應避免為了規避開票期限,或出於任何其他原因,反覆取消和重新預訂同一航班。
  • 旅行社應避免重覆地取消再後補相同的航班,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提高後補的機率;也將會產生不必要的系統使用費用。
  • 旅行社應嚴格將每位旅客在同一日期和同一航段的候補為一個航段。
  • 旅行社應及時取消所有PNR歷史記錄中不必要的/已取消的/無用的訂位記錄航段。
  • 旅行社應時常檢查所有預訂,當任意航段處於變更或取消狀態時,須在48小時之內(不含48小時)取消所有不需要的航段
  • 旅行社應採用GDS行程專用票價計算方式計算票價及報價,而非預訂一個旅客行程記錄純粹為了報價。
  • 旅行社應確保GDS不會產生額外的預訂費用,例如額外的取消或重複訂位。
  • 旅行社應使用GDS的“Bridge and Branch”或“PNR queue”功能,來存取相同GDS中的訂位記錄出票。
  • 旅行社應使用GDS的非計費狀態段,完成行程列印或任何後台事務類工作。
  • 旅行社應確保虛擬訂位詳細資料與有效訂位PNR的一致性。
  • 旅行社應及時移除被拒絕的虛擬航段。
  • 旅行社應透過國泰航空的當地銷售辦事處直接進行團體預訂。
  • 為確保溝通效率,我們強烈鼓勵旅行社透過SSR、代理人網站OLSR(線上服務申請)功能或郵件進行日常詢問和申請旅客服務。
  • 旅行社應使用國泰航空同業網站獲取最新的訊息,如新聞、促銷、政策和程序。

IV. 预訂中提供正確的訊息

  • 旅行社應提供與旅客旅行證件完全一致的旅客姓名資訊。
  • 旅行社應透過GDS電話欄位或SSR向國泰航空提供乘客的聯繫方式(手機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目的是確保國泰航空能在航班不正常的情況下能聯絡到乘客本人。
  • 旅行社應遵守相關政府規定和要求,在PNR上提供所需的客戶旅行證件資訊。
  • 旅行社應使用本地的銷售終端配置做機票預訂
  • 旅行社應盡量避免進行旅客姓名變更的操作,因此操作需受制於航班狀況。
  • 旅行社應遵守國泰同業網站上公告的姓名更改程序。 未經授權擅自更改姓名將受到處罰。
  • 旅行社不得將一位客戶取消的庫存機位用於另一位客戶,即使另一位客戶希望有相同的行程。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重新訂位以產生新的訂位紀錄。
  • 旅行社應及時並定期清理queue信箱,以確保所有航段狀態已更新並儘快通知客人如航班變更。
  • 旅行社在創建預訂時應使用使用真的狀態碼,避免使用假的/虛擬的航段狀態。
  • 國泰會員的福利僅供會員及其旅行伴侶使用,前提是他們與會員一同旅行。切勿濫用他人的國泰會員身份,以獲得其他不符合資格的乘客的特權。不當使用國泰會員身份以濫用國泰航空庫存和會員特權屬於嚴重違規。

D. 全球分銷系統/電腦預訂系統開立發票規定(只針對具有國泰航空出票權的旅行社)

遵守票價及出票要求

  • 旅行社應總是使用最新和最準確的票價出票,而禁止使用在PNR中預存的票價出票。
  • 旅行社應遵守所有IATA票價規則和國泰航空(CX)所設定的票價規則。旅行社必須確保乘客被妥善告知這些票價規則。
  • 旅行社應在開票期限之前出票或取消預訂。
  • 旅行社應確保在PNR上訂位艙等代碼與出票的艙等代碼相同。
  • 旅行社應輸入一個與訂位紀錄相關、有效的機票號碼。
  • 旅行社應收取國內和境外收取的所有稅金、費用和附加費,並準確輸入各種費用代碼。
  • 旅行社在出票時應始終使用國泰航空(CX)的票券。
  • 當在出票後修改預訂時,旅行社必須遵守票價規則。
  • 旅行社應依票價規則收取國泰航空規定的更改費用。
  • 旅行社應依票價規則,收取國泰航空規定的手續費,例如no-show罰款。
  • 旅行社在開票時應確保免費行李限額標註正確。
  • 旅行社在出票時應確保佣金的金額是正確的(如適用)。
  • 旅行社在出票時應確保記錄中的航段不是違規預訂,例如違反結合航段規定。
  • 旅行社應確保出票國家與預訂國家相同。例如:台灣地區不得代開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配置所建立的訂位記錄,反之亦然。
  • 旅行社必須確保在最終確認任何預訂之前,每位旅客:(i) 被通知並能夠查看國泰航空的《一般運輸條件》、《合同條件》和適用的票價(統稱為“條款和條件”);以及 (ii) 通過明確的行動確認他們已閱讀、理解並接受這些條款和條件,才能完成票務購買;對於實體票務購買,客戶必須與代理確認其接受。

E. 隱私保護

  • 旅行社在代表國泰航空處理任何個人數據時,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個人數據保護法,包括但不限於香港個人數據(隱私)條例。
  • "個人數據"指的是任何數據:(a)直接或間接的個人有關;(b)從該數據可以直接或間接確定個人的身份;和(c)該數據的形式可以進行訪問或處理。
  • 這樣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點:

Ø   在提供國泰航空服務給相關乘客(“服務”)的情況下,由旅行社收集、使用、處理、存儲、披露、操作和/或轉移個人數據時,必須獲得乘客的同意;

Ø   根據所有適用的個人數據隱私法,實施足夠的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以防止所有未經授權、非法或意外訪問、處理、使用、刪除、遺失或破壞,或對個人數據造成損害;

Ø   僅在旅行社在提供服務方面的義務履行所需的時間內保留個人數據;以及

Ø   立即通知國泰航空有關此條款的(i)實際、潛在或指控違反的任何情況和/或(ii)來自任何監管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數據保護機構)的查詢,並允許國泰航空(在可能的範圍內)控制對這些機構的任何回應。

F. 違反政策的後果

行政費用 - 除其他法律或合法補救措施外,國泰航空保留在未另行通知的情況下,因違反本政策而向旅行社收取每項違規的行政服務費的權利。

賠償 - 除本政策中所述的救濟措施外,國泰航空保留取消預訂、暫停機票狀態、追究旅行社責任,以及因相關旅行社違反本政策而產生的任何損失和賠償費用的權利。

撤銷訪問權/終止 – 國泰航空進一步保留終止任何不遵守本政策的旅行社查看、預訂和(如適用)出票國泰航空庫存的訪問權,並/或終止任何不遵守本政策的旅行社的委任。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未出票的PNR將被取消。

更多相關資訊:

敬請遵行行程起點至終點的結合航段訂位方式。

 

國泰航空嚴禁任何一家旅行同業以任何不當的方式在旅行同業訂位系統上,違反結合航段之訂位原則。

 

國泰航空於2011年4月1日起已公告同業須遵守行程起點至終點的結合航段訂位方式之相關規定。

 

為有效的控管機位,對於違反結合航段之不當訂位方式將於2018年5月1日起採取嚴格措施如下; 

  • 損失 - 國泰航空保留取消訂位、暫停機票使用及針對旅行同業因不當使用訂位系統而造成任何損失費用的權利。
  • 終止使用權利 - 國泰航空保留不當使用訂位系統的旅行同業終止使用訂位系統查閱、訂位、開票或代理的權利,並將尚未開票的訂位記錄取消。
  • 行政費用 - 國泰航空保留針對以下任何一種不當使用訂位系統而對訂位旅行社加收費用不須事先通知的權利。
  1. 機票尚未開立,系統會直接取消訂位,並以訊息“SSR CANX DUE OD ABUSE”告知,收取費用以每位旅客計算,短程線/長程線為新台幣1,500元整。
  2. 機票已開立,收取費用以每位旅客計算,短程線為新台幣3,000元整;長程線為新台幣6,000元整。
  • 國泰航空將以電郵方式通知,請同業以電匯方式繳納相關費用。對於屢次違反結合航段或拒繳罰鍰之同業,將保留終止使用訂位系統查閱、訂位、開票或代理的權利。如有疑問,請連絡各相關業務部門,若欲提出未違反證明請透過www.cxagents.com->票價及線上服務->服務需求->新服務詢問->無違反結合航段證明文件。

1. 結合航段的標示會自動顯示在航段中,

 

例: 
ABACUS 
CX421M 12SEP W TPEHKG *HK1 1205 1345/DCCX*LHYCZ /E 
CX838M 12SEP W HKGYVR *HK1 1635 1350 /DCCX*LHYCZ /E 
CX835M 15DEC J YVRHKG *HK1 0030 0630 16DEC 7/DCCX*LHYCZ/E 
CX530M 16DEC S HKGTPE *HK1 0920 1055 /DCCX*LHYCZ /E 
﹝* 表示結合航段﹞ 

輸入指令IMSL來查詢結合航段的明細。 

 

例:
CX421M 12SEP W TPEHKG * 1/1 HK1 1205 1345/DCCX*LHYCZ /E 
CX838M 12SEP W HKGYVR * 1/2 HK1 1635 1350 /DCCX*LHYCZ /E 
CX835M 15DEC J YVRHKG * 2/1 HK1 0030 0630 16DEC 7/DCCX*LHYCZ/E 
CX530M 16DEC S HKGTPE * 2/2 HK1 0920 1055 /DCCX*LHYCZ /E 
﹝1/1和1/2 表示同組的結合航段﹞     

 

GALILEO 
CX421M 12SEP TPEHKG  HK1 1205 1345 0* E SA 3 
CX838M 12SEP HKGYVR HK1 1635 1350 0* E SA 3 
CX835M 15DEC YVRHKG HK1 0030 #0630 0* E WE 2 
CX530M 16DEC HKGTPE HK1 0920 1055 0* E TH 2 
﹝33, 22 表示同組的結合航段﹞ 

 

AMADEUS 
在第一行會出現 --- RLR MSC --- 
CX421 L 12SEP 3 TPEHKG HK1 M 1205 1345 *1A/E* 
CX838 L 12SEP 3 HKGYVR HK1 1 1635 1350 *1A/E* 
CX889 L 19SEP 3 YVRHKG HK1 1 0255 0655+1 *1A/E* 
CX460 L 20SEP 4 HKGTPE HK1 1 0835 1015 *1A/E* 
﹝--- RLR MSC --- 表示有結合航段的訂位﹞ 

輸入指令RTIM來查詢結合航段的明細。

 

例: 
CX421 L 12SEP 3 TPEHKG HK1 M 1205 1345 *1A/E* 
                                A01   
CX838 L 12SEP 3 HKGYVR HK1 1 1635 1350 *1A/E* 
                                A01   
CX889 L 19SEP 3 YVRHKG HK1 1 0255 0655+1 *1A/E* 
                                A02   
CX460 L 20SEP 4 HKGTPE HK1 1 0835 1015 *1A/E* 
                                A02   
﹝A01或A02 表示同組的結合航段﹞ 

2. 結合航段不接受更改接機至不同之目的地。   

 

3. 請依據旅客的實際需要訂位及開票,且儘速移除不需要的航段,嚴禁取消結合航段中的部份航段。 

 

4. 同一旅客的行程若分成兩個訂位記錄,則須各開一本票。 

 

違反行程起點至終點結合航段訂位原則的常見問題 (Q&A):  

 

1.什麼是違反行程起點至終點結合航段訂位原則?

原訂位不論是否有結合航段的標示顯示在航段中,旅行同業不得單獨使用結合航段的部份航段。例如,旅客行程由台北至巴黎,同業不可只使用台北香港,而取消香港巴黎。

 

2.若違反行程起點至終點結合航段訂位原則,將會對訂位記錄造成什麼影響

國泰航空將會取消違反結合航段訂位原則的航段,並以訊息“SSR CANX DUE OD ABUSE”告知同業。

 

3.可否更改結合航段中的部份航段?

否。請先取消不需要的整個結合航段,再重新依結合航段訂位原則訂新行程。若未依以上方式訂位,國泰航空將會視部份取消結合航段為違反結合航段訂位原則的航段。例如,原航段為台北至巴黎,欲更改為台北至法蘭克福,同業須先取消台北至巴黎,再重新訂台北至法蘭克福。

 

4.可否更改結合航段中的訂位艙等?

否。請先取消不需要的整個結合航段,再重新依結合航段訂位原則訂新行程。若未依以上方式訂位,國泰航空將會視部份取消結合航段為違反結合航段訂位原則的航段。例如,台北至法蘭克福原訂位艙等V,欲更改為訂位艙等L,同業須先取消台北至法蘭克福訂位艙等V的航段,再重新訂台北至法蘭克福訂位艙等L的航段。

 

5.可否更改結合航段中的航班日期?

否。請先取消不需要的整個結合航段,再重新依結合航段訂位原則訂新行程。若未依以上方式訂位,國泰航空將會視部份取消結合航段為違反結合航段訂位原則的航段。例如,台北至巴黎出發日期原訂29Mar,欲更改為05Apr,同業須先取消29Mar的台北至巴黎航段,再重新訂05Apr的台北至巴黎航段。

 

6.國泰航空後段銜接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或聯營航班時,需特別注意哪些事情?

(A)當同一訂位紀錄內有國泰航空航段並銜接其他航空公司航班或聯營航班時,更改航段、艙等或日期須遵守行程起點至終點的結合航段訂位方式之相關規定。

 

(B)當國泰航空後段銜接其他航空公司或聯營航班時,敬請遵守行程起點至終點的結合航段訂位方式,勿單獨取消他航之航段。

例: 
AA2580 D 01MAY MSYLAX HK1
CX883 D 01MAY LAXHKG HK1
 CX486 D 03MAY HKGTPE HK1
步驟一 : 訂位時遵守行程起點MSY至終點TPE的結合航段訂位方式
步驟二 : 單獨取消AA2580D01MAY MSYLAX (國泰航空視此為違反結合航段之規定,因與原始起終點 MSYTPE 不符)

重要提醒 :當步驟一和二於訂位簽收前完成,步驟二雖無法顯示在歷史紀錄上,但本公司系統仍可偵測到,請同業避免不當操作。

 建議作法 : 請依行程起點MSY至終點TPE的結合航段方式取消機位,再重新依結合航段一次查詢訂位預訂新行程。

 

  (C)任何情況下,請勿重複訂位,以避免因重複訂位而被取消部分航段,造成違反結合航段之規定。

 

  (D)當開票期限出現不同日期時,開票期限需取其嚴,以避免因他航開票期限先到期而取消他航之航段,造成違反結合航段之規定。

例如:台北/香港/杜哈出發日期為5月10日,台北/香港為國泰航空航班,其開票期限為2月10日,香港/杜哈為卡達航空航班,其開票日期為2月1日,請於2月1日前完成開票作業。當2月1日因開票期限到期未開票,系統將自動取消卡達航空的航段,僅留國泰航段時,即違反結合航段之規定。  

 
  1. 已有訂位記錄時,應先行叫出訂位記錄,再作可售機位查詢、訂位或修改等動作,請不要將旅客行程中的航段,分別訂在不同的訂位代號。 
  2. 新訂位時,請先 I 掉之前的訂位記錄,再作可售機位查詢、訂位。 
  3. 指定CX,輸入行程起點及終點,例如:
    ABACUS     120MAYTPELAX‡CX
    AMADEUS AN20MAYTPELAX/A CX 
    GALILEO A20MAYTPELAX/CX
    而不是分別輸入TPEHKG 和HKGLAX來查詢可售機位。 
  4. 若行程中有含他航,如何在第一頁顯示航班,例如: 
     (A) 由高雄出發時,請輸入以下指令,
    ABACUS     120MAY KHHDFW‡CX
    AMADEUS AN20MAYKHHDFW/ACX
    GALILEO A20MAYKHHDFW/CX 
     (B) 由台北出發時,請輸入以下指令,
    ABACUS     120MAY TPEDFW‡CX
    AMADEUS AN20MAYTPEDFW/ACX
    GALILEO A20MAYTPEDFW/CX 
  5. 若行程更改,例如: 
     (A) 原行程TPEHKGPVG,欲更改為TPEHKGBJS,請先取消TPEHKGPVG,再重新訂TPEHKGBJS機位,並一次簽收。 
     (B) 原行程TPEHKGBJS,欲更改為TPEHKG,請先取消TPEHKGBJS,再重新訂TPEHKG機位,並一次簽收。 
    (C)訂位行程若起點或終點更改時,需同時取消原訂行程TPE/HKG/YYZ(CX+AC),再重新預訂旅客欲更改之行程TPE/HKG/YVR(CX+AC)。
    例:
    原訂行程
    CX469V 02JUL TPEHKG HK2
    AC016H 02JUL HKGYYZ HK2
    旅客欲更改為
    CX403 L 01JUL TPEHKG
    AC008V 01JUL HKGYVR
    同業請同時取消CX469V02JUL TPEHKG及AC016H02JUL HKGYYZ,再重新同時預訂CX403 L 01JUL KHHHKG及AC008V01JUL HKGYVR,並一次簽收。 
  6.  如旅客在24小時內接機,航班顯示上沒有旅客想要的航班組合時,請用長指令輸入法將兩個航段一次輸入。例如:全程國泰,旅客TPEHKG選擇搭乘CX401轉CX103至澳洲布里斯班(BNE)。

    請輸入以下指令,待系統回覆。 
    ABACUS:
    0CX401V24DECTPEHKGNN1§0CX103V24DECHKGBNENN1

    AMADEUS:
    SSCX401V24DECTPEHKGNN1*SSCX103V24DECHKGBNENN1 

  7. 如旅客需要訂當天的回程機位,當系統顯示回程沒有機位時,請用〝LL〞方式輸入回程航班。
    例(1):旅客TPEHKG選擇搭乘CX407航班,並於當天搭乘CX464由香港返回台北。
    請輸入以下指令,

    ABACUS:
    0CX407V24DECTPEHKGNN1
    0CX464V24DECHKGTPELL1

    例(2):旅客TPEHKGBKK選擇搭乘CX463轉CX713航班至曼谷,當天搭乘CX702由曼谷赴香港。
    請輸入以下指令,待系統回覆。

    ABACUS:
    0CX463V24SEPTPEHKGNN1§0CX713V24SEPHKGBKKNN1
    0CX702V24SEPBKKHKGLL1

  8. 在尚未簽收完成新訂位記錄前,不可任意更改“結合航段”中的部分航段。
    例如:旅客10月20日要去德國的法蘭克福(FRA) ,在航班顯示上只有CX451接CX289有位子;CX531接CX289沒有位子,但是客人因為趕不上CX451而指定要CX531接CX289時,

    如果旅行同業先訂 
    CX451 M 20OCT TPEHKG HK1 1940 2120
    CX289 M 20OCT HKGFRA HK1 2350 0600+1

    在簽收前取消 CX451 M 20OCT TPEHKG HK1 1940 2120 
    另外加訂CX531 M 20OCT TPEHKG LL1 2020 2200

    行程變成
    CX531 M 20OCT TPEHKG LL1 2020 2200
    CX289 M 20OCT HKGFRAHK1 2350 0600+1

    當訂位記錄簽收完成後,系統會自動取消CX289,因為系統會自動判定CX451及CX289為結合航段,不可只取消其中之一的航段。

    因此,既然旅客一定趕不上CX451,請旅行同業直接訂旅客需要的航班。
    CX531 M 20OCT TPEHKG LL1 2020 2200
    CX289 M 20OCT HKGFRA LL1 2350 0600+1
    系統會自動去評估是否可確認此行程。 

  9. 國泰航空銜接其他航空公司的航段或聯營航班,敬請遵守行程起點至終點的結合航段訂位方式,以免導致他航系統取消部分航段,而造成違反結合航段之規定。 

    - 取消後段國泰航空共享航班的接機
    例:
    CX421 L 12MAR TPEHKG HK1
    NZ080/CX7401 L 12MAR HKGAKL HK1

    欲取消NZ080/CX7401航段,正確的訂位方式;
    CX421 L 12MAR TPEHKG XX1
    NZ080/CX7401 L 12MAR HKGAKL XX1

    CX467 L 12MAR TPEHKG NN1
    NZ080/CX7401 L 12MAR HKGAKL NN1

    - 其中一航段更改訂位艙等
    例:
    CX463 D 12MAR TPEHKG HK1
    CX759 B 12MAR HKGSIN HK1

    欲將CX759訂位艙等更改為D,正確的訂位方式;
    CX463 D 12MAR TPEHKG XX1
    CX759 B 12MAR HKGSIN XX1

    CX463 D 12MAR TPEHKG NN1
    CX759 D 12MAR HKGSIN NN1

    - 其中一航段更改訂位日期
    例:
    CX495 L 12MAR TPEHKG HK1
    CX882 L 12MAR HKGLAX HK1
    CX881 L 18MAR LAXHKG HK1
    CX530 L 19MAR HKGTPE HK1

    欲將CX495更改為11MAR,CX530更改為23MAR,正確的訂位方式:
    CX495 L 12MAR TPEHKG XX1
    CX882 L 12MAR HKGLAX XX1
    CX881 L 18MAR LAXHKG XX1
    CX530 L 19MAR HKGTPE XX1

    CX495 H 11MAR TPEHKG NN1
    CX882 H12MAR HKGLAX NN1
    CX881 H18MAR LAXHKG NN1
    CX530 H 23MAR HKGTPE NN1

    - 在同一本票下更改延伸航段,旅客10月20日原訂行程為台北經香港轉機至蘇黎世再直轉日內瓦,正確訂法為:
    CX565 V 20OCTR TPEHKG NN1
    CX383 V 20OCT HKGZRH NN1
    LX2802 S 21OCT ZRHGVA NN1

    旅客欲取消LX2802 S 21OCT ZRHGVA 的航班,正確的更改方式為:
    取消全部TPE/HKG/ZRH/GVA的航班 
    CX565 V 20OCTR TPEHKG XX1
    CX383 V 20OCT HKGZRH XX1
    LX2802 S 21OCT ZRHGVA XX1

    再重新預訂TPE/HKG/ZRH的航班
    CX565 V 20OCTR TPEHKG NN1
    CX383 V 20OCT HKGZRH NN1

    - 旅客原訂為3月9-17日台港來回的行程,已完成開票作業,旅客抵港後欲更改回程從曼谷轉機經香港回台北,並加開一段曼谷至香港機票時:
    CX473 V 09MAR TPEHKG HK1
    CX400 V 17MAR HKGTPE HK1

    正確的更改方式為:重新預訂BKK/HKG在新的訂位紀錄
    因BKK/HKG/TPE接機時間少於24小時內,系統會視為結合航段,當系統已設定之結合航段,無法居中再加入另一航段,否則將無法完成開票。
    CX700 V 17MAR BKKHKG NN1

  10. 敬請依照有效票價表中的訂位艙等訂位,勿訂非票價表上的訂位艙等。例如:

    - TPEHKGTPE,票價表序號:F2.8
    印製日期:05FEB10
    開票日期:10FEB-30JUN10
    出發日期:18FEB-30JUN10
    票價表中之訂位艙等:M/L/V
    假設旅客出發日期是01JUL10或之後,旅行同業不得依照此票價表為旅客訂M/L/V艙等。

    - TPEHKGLONHKGTPE,訂位艙等:D+D+H+D
    即使全程開D艙等的機票,其中任何一段皆不可訂較低之艙等。

    - TPETYOTPE,訂位艙等:D+K
    票價表上有註明可合併使用。 
 

自2015年12月起,為提升使用GDS訂位系統效能,國泰航空要求同業必須正確使用GDS訂位系統,如有不當使用,國泰航空將依據IATA第766條,CX GDS訂位及票務政策聲明,“旅行社要及時清除所有不需要/取消/無效段”,以及IATA決議830D,“旅行社將其未能遵守CX/IATA預訂程序的一切後果需承擔全部責任”的規定。採取以下措施及罰責,並以ADM的方式直接扣款或請同業電匯不當使用訂位系統的費用:

於航班起飛前24小時未取消(HX,NO,UN,UC)之航段,除了每段收取10美元無生產力之系統費用外,另收取原手續費每次1,000元台幣。

國泰航空會定期追蹤旅行同業無生產力的操作,若無顯著的改善,將終止旅行同業使用訂位系統來銷售國泰航空機位。

為避免不當操作而造成不必要之費用,請各位同業務必注意必配合,正確的GDS訂位系統操作方式,詳情請參照:提昇機位使用效率

請旅行同業正確的使用訂位系統,以提高機位使用效率,將有利於旅行同業機位的取得,將再度提醒操作訂位系統的注意事項,請旅行同業確實遵守並全力配合。 

 

請勿為旅客訂無法銜接的航班 

 

旅行同業必須使用『造橋』或『queue信箱』的方式請開票旅行同業開票 

 

請勿因帳務需求而使用虛擬航段 

 

請勿為其他國家的旅行同業訂位或為其訂位記錄開票 

 

請勿“早期在同一航班上大量訂位”之後未取消、未搭乘 

請勿大量訂位後取消或未取消,也未搭乘,以免影響其他乘客的權益。因為旅行同業在某一航段做大量訂位的同時,會造成其他同業或旅客無法訂到特定的子艙等。 

 

請勿訂位或後補旅客不接受之訂位行程或訂位艙等,以免影響其他旅客之權益。 

如有OK的航班,欲更改,同一天至多只可後補一個航班。如尚未有OK的航班,同一天至多只可後補兩個航班。 

 

請勿訂位後未取消也未搭乘 

若旅客決定不搭乘某航班,請務必立即取消訂位;如果訂好機位而未搭乘,國泰航空會將該旅客之續程機位取消;故請致電國泰航空訂位組註明出發航班資料。 

 

請勿使用虛擬航段 

同時合乎以下兩種情況才可以訂虛擬航段: 

  1. 開票旅行社在訂位旅行社所使用訂位系統中並無訂位記錄。 
  2. 開票旅行社並未裝設訂位旅行社所使用的訂位系統。 

請旅行同業務必使用唯一的訂位記錄開票及列印旅客行程表,以減少航空公司不必要的支出。 

 

嚴禁使用真實的訂位系統作訓練或測試 

旅行同業嚴禁使用真實的訂位系統作為訓練用途或測試,或為了業績而訂一些不存在的訂位記錄,以免影響其他乘客的權益。 

 

請勿重覆訂位 

旅行同業請勿替旅客重覆訂位,不論是同一訂位記錄或不同的訂位記錄,因航空公司有權取消重覆訂位,旅客的行程勢必會受到影響。  

航空公司將考量以下因素,自動清除所有重覆之訂位,只保留一個航段或記錄。  

  • 保留電子機票已連線之航段。  
  • 保留票號及艙等正確之訂位記錄。 
  • 保留最新所訂並確認OK之航段或訂位記錄。 
  • 保留完整的訂位記錄。例:預選座位、特殊餐膳、會員號碼、訂房記錄。 
  • 同一本機票的所有行程必須訂在同一訂位記錄。 

 

請勿輸入假票號 

訂位記錄如輸入不正確的機票號碼,航空公司有權取消訂位記錄,也會影響旅行同業的信譽,請避免。 

 

勿早期訂位,到了開票期限 ,又取消重訂,並一再反覆地同樣步驟,如此會產生不必要的系統使用費用,請避免。 

 

旅行同業請避免重覆地取消再後補相同的航班,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提高後補的機率;也將會產生不必要的系統使用費用。 

 

旅行同業應在訂位記錄輸入旅客的手機號碼或當地聯絡電話,以便於航班更動時可及時通知旅客。 

 

旅行同業於訂位系統轉換時,請避免過多的取消或重覆訂位。例如,取消舊訂位系統而在新訂位系統訂位,或在兩個不同的訂位系統重覆訂位。  

 

請勿為了查詢票價而訂位,訂位之後立即取消。 

 

立即處理Q信箱

  1. 位記錄如有任何更改,旅客應立即被通知。 
  2. 請旅行同業適時處理Q信箱,將訂位記錄中之‘HX、HL、NO 、UN、UC’航段移除,以免增加航空公司不必要的系統使用費用,並將不具生產價值的航段清除。 

 

各系統操作指令如下:  

1B:
1. 取消航段
2. 簽收
3. ER
X2 (取消第二航段)
6ROSE (操作者姓名)
1A:
1. 取消航段
2. 簽收
3. ER

DL2 (取消第二航段)
RFROSE (操作者姓名)
1G: 1. 取消航段
2. 簽收
3. ER
@2XK (取消第二航段)
R.ROSE (操作者姓名) 

國泰航空會定期追蹤旅行同業無生產力的操作而導致昂貴的系統使用費用,若無顯著的改善, 

  1. 將無生產力之系統使用費用,轉由操作不當的旅行同業自行負擔,並另收手續費TWD1000(國泰航空 將以ADM的方式直接扣款) 。  
  2. 終止旅行同業使用訂位系統來銷售國泰航空機位。 

某一旅行社8月3日在電腦系統中,總計訂了9月22日36個位子於CX403台北香港的航班,國泰航空要求該旅行社須於8月22日開票,因其大量訂位造成子艙等“K”在電腦系統中從8月4日至8月22日之間客滿,迫使旅行同業或旅客必須更改日期或航班甚至改訂他航。該旅行社並未如期開票,經國泰航空取消所有訂位記錄後,9月22日CX403又可開放訂位,但之前未訂到位的客源已流失。其中也包含該旅行社的其他客人,更引起其他旅行同業的抱怨。 

同業在預訂機位時,請務必留意訂位系統顯示之接機時間是否足夠,以免造成旅客因而無法順利搭機。

 

例如:在簽收訂位紀錄時,如出現下列警訊,則表示訂位紀錄中的第二航段銜接第三航段的接機時間不夠。

 

“WARNING: CHECK MINIMUM CONNECTION TIME - SEGMENT 2/3”

 

或請參照GDS系統所提供之相關指令,查詢接機時間之規定,相關指令,請聯絡GDS系統公司。

為確保旅客能即時接收航班時刻最新動態之權益,請旅行同業必須主動要求旅客提供聯絡方式,並務必於GDS訂位系統中,以正確的SSR指令輸入旅客的行動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即可完成登記使用『航班提示服務』。
如旅客無法提供其聯絡方式,請旅行同業主動告知旅客將可能無法收到航空公司有關航班取消或班機異動的訊息。 

各GDS系統正確輸入指令請按此。 

其他相關規則及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