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機票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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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同業為已持有電子機票的旅客新訂位時,請先訂好訂位記錄(即已有訂位電腦代號)後 ,以人工方式輸入機票號碼,經CX系統確認機票內容無誤後,將會自動連結電子機票並移除訂位記錄中之開票期限(SSR:ADTK) ,不須致電CX訂位組。請旅行同業於開票期限前,自行轉換至CX系統檢查FA項目中的航段是否已連結成功 ,

例:FA PAX 160-1234567890/ETCX/15OCT12/HKGCX0ERS/13391534/S2-3表示票號已連結至2-3航段。

透過cxagents.com『線上服務需求』聯絡CX連結電子機票時,請於『服務需求』中輸入>『航班編號』及『出發日期』,以便我們能及時處理。

惟以下情形請旅行同業透過cxagents.com聯絡CX連結電子機票,亦不須致電CX訂位組。但有些特殊情況,仍要請同業自行REISSUE機票,詳情請參照主頁<訂位及開票相關規則<開票<其他相關資料<Reissue機票注意事項。

  1. 當旅行同業已以人工方式輸入機票號碼,但開票期限是當天的訂位記錄。
  2. 更新SUSPENDED狀態

當旅客已出發,回程或續程航段因機票效期已過期,電子機票狀態變更為SUSPENDED時,請透過cxagents.com聯絡國泰航空。

CX只接受SSR的方式報票號 

  • 原始訂位記錄經由票務中心開票後,電子機票會經由”FA”的方式自動出現在 CX的訂位記錄中,請訂位的旅行同業轉換至CX系統檢查機票號碼,不需再以人工的方式輸入機票號碼。 
  • 訂位記錄中已入”FA” 的機票號碼,更改機位時,請先確認機票的相關限制及規則,必須符合才可更改訂位紀錄,只要旅行同業取消及新訂位在同一次簽收完成修改,電子機票會自動連結至新的航段上,請至FA 項目中自行檢查。 
  • 旅客持有行程open的電子機票或原訂位記錄已失效,要重新預訂機位時,請旅行同業務必在確認簽收訂位記錄之後,再於新訂位記錄中以人工的方式輸入正確的電子機票號碼,機票不是Fixed date(NVA/NVB不是固定日期)時,CX系統將會在24小時內自動連結電子機票。若旅行同業於新訂位記錄中同時輸入電子機票號碼後一次簽收,CX系統將無法自動連結電子機票。 
  • 已持有電子機票,當更改機位時,取消及新訂位必須一次簽收,如機票不是Fixed date(NVA/NVB不是固定日期)時,CX系統會自動連結電子機票。 
  • 如果旅行同業沒有使用正確的方式輸入機票號碼,CX有權取消訂位記錄,而不另行通知。
  • 已VOID的機票號碼須自訂位記錄中移除。
  • 請勿輸入假的機票號碼。
  • 請以真實的訂位記錄開票,避免產生不必要的系統費用。 

GDS系統人工方式輸入機票號碼指令

ABACUS 7T-TK1601234567890‡N1.1
AMADEUS FH1601234567890/P1
GALILEO SI.P1/TKNM*1601234567890X(檢查碼)

 

GDS系統自行轉換至CX系統指令

   
ABACUS @QCX/*H12345
AMADEUS 無需切換,與CX看到的是同一個訂位記錄
GALILEO 1. @@CX/VIEWPNR (按輸入)
2. *H12345

其他相關規則及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