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姓名應始終與預訂時旅客之旅行證件上顯示的姓名一致。請旅行社必須盡量減少更改姓名的要求,因為這將視航班狀況而定。
自1Jun2026起更新如下:
需求更正旅客姓名時,須依照下列更改姓名作業方式之規定辦理。
· 已開票之旅客,符合以下條件及作業程序時,更正旅客姓名免費
· 未開票之旅客,即日起,所有尚未開票的訂位均不允許更改姓名。
a) Middle name增加或刪除 (例如: LIN/MEIHUA MS 改為 LIN/MAY MEIHUA MS)
b) 姓氏、名字和Middle name互相交換位置 (例如: MEIHUA/LIN MS 改為 LIN/MEIHUA MS )
c) 性別/稱謂修正 (例如: MR 改為 MS )
d) 漏掉部份名字之輸入 (例如 : LIN/MEIHU MS 改為 LIN/MEIHUA)
e) 更改姓名以與旅行證件上的姓名相同
f) 拼音錯誤 (例如: HUANG 改為 HWANG)
g) 法定原因,例如同一旅客更改過姓名並能提供政府機構開立之證明文件,或因婚姻關係變更姓氏
不符合上述條件之任何更名更正申請,均不予接受。
*請注意,以上,必要時將被要求提供為同一旅客之證明,否則不予與授權更改。
1) 旅行社於訂位紀錄輸入SSR OTHS需求授權
(例如: SSR OTHS CX PLS AUTH NAME CHANGE FROM CHAN/JACKY TO CHAN/JACK)
2) 於航班起飛前之工作日透過服務需求→更改姓名或是聯絡我們的客運客戶經理,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例如護照、旅行證件。
3) 如經核準時,將於訂位紀錄中取得更名之SSR授權。
(例如: SSR OTHS ZZ CX AUTH NAME CHANGE FROM CHAN/JACKY TO CHAN/JACK)
4) 確認於訂位紀錄中收到SSR授權後,即可聯絡GDS系統公司,請GDS根據國泰航空於SSR註記的授權為旅客更改姓名。
5) 經國泰航空核准更改姓名後,旅行同業須於新票開票期限內完成姓名更改並重新開立機票。
· 避免訂位紀錄不同步,在未完成更改姓名作業前,除了姓名欄位,請勿更動其他欄位。
· 僅修正機票旅客姓名時,無需重新計算票價、稅金及燃油附加費,但如適逢新的稅項或相關服務費(如機場服務費等)時,須額外收取。
· 個人機票(FIT)旅客姓名之修正僅適用於國泰航空營運航班,以及包含國泰航空在大灣區代碼共享的巴士/渡輪行程 (至少需於出發前一天提出需求並完成改票作業)。
· 嚴禁更換旅客,若自行更換旅客,或未經授權之更改,國泰航空將收取機票淨價與票面價的差額或終止同業使用系統訂位。
· 無論是否已開票,未經授權更改姓名時,將收取每位乘客60美元(或等值的當地幣值)的罰款,且整個行程將被自動取消,恕不另行通知
· 若訂位紀錄含他航時,請取消原訂位紀錄重新預訂。
· 未開票之訂位,請取消重新預訂。
請按此依團體訂位相關規定收取,或請洽詢業務部。